违章建筑新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乡新农村建设,违章建筑新政策 规范城乡建设秩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常、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整治工作,实现和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进行建设的意识;
违章建筑新政策(二)全面遏制违章建筑势头,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秩序;
(三)实现违章建筑整治与农房改造、建设用地复垦等工作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全面整治我镇违章建筑,建立和落实违章建筑长效管理机制。
违章建筑新政策二、整治对象
1、全镇范围内未依法取得规划和土地批准文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2、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建设的建筑。
违章建筑新政策三、实施步骤
整个整治工作计划分4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1)建立组织机构。镇里成立整治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指导、协调好全乡违章建筑的整治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由村两委主职干部负总责,抽调人员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乡整治违章建筑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情况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扎实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违章建筑新政策(2)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全镇违章建筑整治动员大会,传达全县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动大会精神,对全镇违章建筑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要求,明确任务和责任。各村要层层召开动员会,传达县会议精神,宣传整治政策。全镇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橱窗、发放资料等手段,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镇政府安排一辆巡回宣传车,分阶段经常性深入各行政村,密集播放土地规划等法律法规常识和我镇整治违章建筑的具体措施、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违章建筑的危害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形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使整治工作的法律政策和决策部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违章建筑新政策2、集中处理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有四方面的工作内容:一是调查复核。在前阶段违章建筑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分片、分组上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核,全面掌握违章建筑的性质和类别;二是政策制定。审核确定审批对象,暂缓对象和拆除对象,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的违章建筑处罚政策;三是送达文书。对审核确定予以拆除的违章建筑,向当事人发出责令拆除处罚决定书;四是依法审批。对因政策调整变化后符合审批条件的违章建筑依法依规集中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对一时不符合条件但经规划调整后符合条件的列为暂缓对象,待规划批准及条件成熟后逐步给予审批办理。
违章建筑新政策3、实施拆除阶段。
(1)限时主动拆除。鼓励帮助违章建筑户主动拆除违章建筑。有违章建筑的单位和个人,自整治工作开始之日起,应主动向所在村申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在自拆阶段,各村要主动上门宣传政策、分析鼓励形势、讲清道理、晓以利害,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因拆除而出现的生产生活困难,为自行主动拆除违章建筑提供良好环境。对愿意拆除,但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各村应当全力帮助拆除。
违章建筑新政策 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推行拆旧保新政策。对农村确因客观原因造成、家庭符合建房条件、属基本居住需要、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或对村庄建设规划影响不大的的违章建筑,在控制用地、不影响公共设施等条件下,可以保留新房拆除旧房。
(2)强制集中拆除。强制集中拆除一批特别是一户一宅严重违反土地法和规划法的违章建筑。对应当拆除,又不愿意自行拆除和接受助拆,且在执法程序到位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违章建筑户,要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县相关部门将对其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强制拆除按照一户一预案,严格依照法律程序组织实施。
违章建筑新政策4、巩固提高阶段
(1)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坚决杜绝新的违章建筑发生。对在违章建筑整治活动期间顶风抢建的,要立即组织拆除,控制蔓延势头。同时加强违章建筑拆除后的项目建设、景观绿化、土地整理和复垦工作。
(2)镇整治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验收和总结工作,巩固成果,督促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违章建筑新政策四、组织协调和责任分工
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量大而复杂,必须加强组织领导。镇整治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镇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2 个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一)镇整治违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赵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乡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
违章建筑新政策(二)宣传巡查组。由曾琳任组长,负责组织全镇违章建筑整治的宣传和巡查工作,指导和帮助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全镇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违章拆除组。由赵军任组长,各片片长为副组长,负责组织全镇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
五、工作要求
违章建筑新政策 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任务重、要求高,必须集中全镇的力量,下最大的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创造最灵活的机制予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以赴,务求实效。各片、各办公室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全程参与、及时跟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指导,积极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建立上下联动、城乡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快速、有效推进;各村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安排精干人员专门从事此项工作,做到“三定三包”即:“定人员、定地段、定时限,包拆违、包安置、包稳定”。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重要作用,将基层的责任明确起来,力量运用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
违章建筑新政策(二)精心操作,维护稳定。既要严格、公开、公正执法,做到统一政策,统一尺度,不允许乱开“口子”、擅自突破政策界限,又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先礼后兵,做到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保障做在前,把疏导措施备在前,消除对抗,争取理解,先易后难,有序推进,重点突破,全面铺开。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矛盾复杂的违章建筑拆除案件,防止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违章建筑新政策(三)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因违章建筑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为开展城乡违章建筑整治攻坚战创造舆论氛围。及时掌握动态,编发工作简报,搭建政策指导、信息沟通、推进工作的平台。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向违章建筑户讲清形势、讲透政策、讲明危害。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同时对于典型违章建筑案例邀请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做到整治一处,教育一片。
违章建筑新政策(四)严肃纪律,问责问效。镇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整治违章建筑工作中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整治违章建筑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整治违章建筑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和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章建筑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带头拆除自己的违章建筑,不准拖全县整治违章建筑工作的后腿。要加大责任追究,实行严格问责。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以及因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的党员干部,严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坚持完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压力传递机制;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违章建筑,进一步完善违章建筑巡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规划或土地协管员和乡国土监察巡查员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有效制止、快速拆除;进一步强化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基础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违章建筑新政策 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奖惩机制,将城乡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村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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